VOCs 便携式监测仪HV-6000使用时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项
一、氢气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
使用氢气时,需特别小心。为了防止事故,请严格遵守下述规章:
1.气路连接应正确无误。不可将氢气管道接到仪器的空气入口处,否则氢气将大量泄漏,造成危险。
2.VOCs 便携式监测仪器不用时,必须将氢气气源(气瓶或发生器)的总阀关闭,同时要始终保证氢气气源本身无泄漏。
3.任何时候都要注意检查整个氢气气路的密封性,避免出现漏气现象。
4.为防止氢气泄漏引起的爆炸事故,放置仪器的房间必须通风良好,并遵守消防条例的规定。
5.关闭设备时,请首先关闭氢气气源的总阀,然后再进行其它关机操作。
二、载气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
1.载气一定要纯净,无油无水脱烃零级空气。
2.严禁在设备未通载气情况下,加温,避免因为失温导致色谱柱断裂。
三、紧急情况下的关机步骤
当出现紧急情况而需立即关机时,请按下述步骤操作:
1.关闭HV-6000气相色谱仪主机电源开关(开关扳至OFF)。
2.将所有的气体的气源总阀关闭。
3.拔下仪器电源插头。
四、其他安全注意事项
1、注意高温危险:仪器工作时,检测器处于较高的温度,请勿触摸,否则有烫伤危险。
2、注意触电危险:卸取仪器上下盖板之前,必须切断仪器电源并断开连线或插头,未经验电的设备和线路一律视为有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