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四五”蓝天保卫战 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数下降指标
我国“十三五”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已全面超额完成,“十四五”时期,蓝天保卫战将有何新目标、新行动?在生态环境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说,“十四五”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设置方面,将有PM2.5、优良天数、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和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数这五项。
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要求,2020年,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.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%,全国优良天数比率比2015年提高3.3个百分点。在“十四五”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方面,将坚持PM2.5、优良天数这两个指标,但PM2.5是针对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,不只是未达标城市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与空气质量相关的总量控制指标是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,当前二氧化硫污染已基本解决,将换成VOCs的指标。
刘炳江说,重污染天数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大气问题之一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比从2015年的2.8%下降到2020年的1.2%;重点地区改善更加明显,重污染天气占比从5%下降到1.9%,其特征改变也较为明显,持续时间相对较短、峰值大幅降低、范围相对集中。
生态环境部分析了全国重污染天数的构成,频发的主要地区是京津冀、汾渭、东北和西北地区,不同区域的重污染天气成因也不尽相同。刘炳江说,京津冀和汾渭平原主要是燃煤多、车多、工业集聚;东北地区的控制重点是秸秆焚烧。同时,东北地区散煤治理还在路上。西北地区主要是部分城市产业布局不合理,加上沙尘暴影响等。
“结合上述分析,想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,就要科学制定‘十四五’时期各地的重污染天数下降指标,严格考核。并根据各地重污染天气的不同成因下达不同目标,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。”刘炳江说,要标本兼治、强化治本措施,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治理卓有成效,其治本措施主要是产业、能源、交通结构调整;东北地区需要把秸秆综合利用率提上来,西北地区要加强产业布局调整。还应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,重点地区的27.5万家涉气企业,均坚持行业绩效分级、分类施策,每家企业都应明确重污染应急时需采取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生态环境部将指导东北、西北等地区,继续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,涉气企业全纳入,提高预测预报水平等,共同努力,把人为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尽可能消除掉。
当前,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高、体量巨大,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,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,因此,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措施也是减少碳排放的措施。刘炳江说,“十四五”时期,将以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”为总抓手,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“牛鼻子”,在推动结构性节能、遏制“两高”行业扩张、助推非化石能源发展等方面“同向发力”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还将坚持增天然气减煤、以电代煤,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,提升轨道化、电动化和清洁化水平。